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经济与法/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经济与法 >
  •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三项举措开展“打黄扫非”专项行动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三项举措开展“打黄扫非”专项行动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发布时间:10-12
分享到:

本网讯(楚国举/朱善永 李楠楠)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推进“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深入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双鸭山分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协调多警种参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线索核查和普法宣传工作。经过两年来的努力,黑龙江省双鸭山林区社会面涉黄刊物、视频影像资料和非法出版物得到有效打击遏制,逐渐形成“无黄无非”新局面。

一、深挖案件线索,消灭风险隐患。一是开展重点区域摸排。针对辖区内煤矿企业等,流动人口多、治安环境相对复杂区域,双鸭山分局着重在安全检查、身份信息登记中,摸排案件线索,杜绝管理死角。二是纵向延伸线索挖掘。分局各部门在案件办理、信息采集等过程中,进一步挖掘涉黄涉非违法犯罪苗头,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延伸侦查活动触角,以案带案消灭风险隐患。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针对有涉黄涉非违法犯罪记录和曾因卖淫嫖娼、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的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教育,鼓励林区群众自觉抵制淫秽音像制品等文化垃圾。

二、拓展宣传边界,促进工作结合。一是特殊节点合并宣传。双鸭山分局与时俱进,依据新时代新特点,将打击非法出版物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有机结合。在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民警都会深入辖区检查站、居民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如何抵制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进行讲解。二是偏远地区上门走访。针对山上林场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特点,双鸭山分局经常组织民警徒步十几公里到居住位置偏僻、信息沟通不畅的居民家里进行“扫黄打非”宣传,并对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印制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三是窗口单位一线普法。局机关户政、受案、交警等窗口单位,通过播放“扫黄打非”广播、视频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全方位普法,着力营造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净化林区社会文化环境。

三、关注特殊群体,守护身心健康。一是着力守护在校学生。在每年开学季、寒暑假前、中高考后,民警都会深入林业学校,面向在校生进行定向宣传。揭露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煽动分裂等有害出版物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荼毒。切实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二是重点保护留守儿童。各派出所要重点关注本辖区内父母不在身边,由老人代养或者亲友寄养的学龄前儿童,深入挖掘传播儿童色情信息、引诱强迫未成年人色情直播等违法犯罪线索,守护留守儿童安全。三是帮助看护弱势群体。针对辖区内盲聋哑、间歇性精神病人、智力障碍人群,包片民警与弱势群众家庭建立了“1+1”帮扶对子,严防利用特殊群体从事色情、恐怖、暴力直播或摄影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